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改革暂行办法》(南字发〔2023〕62号)和《我校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引领计划实施细则》(南研院〔2023〕30号)文件的要求,为引领博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工作期间,围绕“四个面向”的相关领域,瞄准基础研究、重大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有比较好的研究基础且能取得显著成果,现开展博士研究生“创优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现将学院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
2020级博士研究生(不含2020级直博生),须博士资格考核优秀(或博士资格考核通过并有三位博士生导师推荐)。
学院可推荐2名候选人至学校参加差额评审,学校共计评选100人获评此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请于9月8日12:00前登录我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搜索“研-奖助学金”系统,点击“我要申请博士生创优项目”,按照要求填写或上传相应内容,并联系导师审核。
2.学院根据学校指定的名额,在申请者中遴选并推荐候选人参加学校评审,确认名单后在学院进行公示。
3.学校将组织专家按照学科分组对博士研究生“创优项目”进行差额评审。共分6个学科组,其中人文社科分两组,理工医科分四组(学院所在组别为人文社科二组)。每位候选人自述6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
4.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每位“创优项目”获得者的资助金1万元将与当年的学业奖学金一起共2.2万元,一次性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上。
三、特别说明
1. 个人申请与导师审核均须于9月8日12:00前完成。
2. 申请材料以系统填报为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请申请同学认真填写,所填写成果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博士资格考核通过者同步需将三位博士生导师推荐材料同步上传至证明材料位置。
3. 博士研究生“创优项目”获得者,不兼得当年国家奖学金。
4. 人文社科二组覆盖院系:商学院、法学院、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教育学院、信息管理学院、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
关于修订《我校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我校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引领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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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