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6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已陆续开始,现将我院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名称、金额和初定名额
学业奖学金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会同各系按照学校相关通知要求评定,不在本次评选范围。
二、申请基本条件
1.我院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延期毕业学生不参评)。
2.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参评,上一学年必修课无成绩者不予参评(博士政治理论课已修、成绩尚未登记者可先提出申请,注明情况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审核)。
3.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学校、学院纪律处分的,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实属实的,以及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的不得参评,以学校财务处收据为准。
4.符合研究生院主页公布的《关于2016年度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中的各奖助学金规定的相应评选条件(通知链接为http://grawww.nju.edu.cn/74/f9/c905a161017/page.htm)。
5.参评奖学金的申报成果,必须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已参评过校级奖学金的科研成果在今年的评选中不得再次使用(申请国家奖学金除外)。
6.受到校级以上表彰且为学院争得荣誉,以实际行动对院系发展做出贡献,或在全校和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的研究生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7.光华奖学金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8.郑钢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二年级硕士生。
9.董氏东方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物流工程专业。
三、申请办法
1.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需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和《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二),其他奖学金申请人只需填写《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并于10月20日17:00前发送电子文本至jiyu@nju.edu.cn,邮件标题为:“学号+专业+姓名+手机号”。其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正反打印并签名后,连同其他支持材料于上述截止日期前送至学院行政楼109房间嵇老师处,过期不补。
2.申请人须提交“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经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嵇老师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建议由班长统一办理。
3.科研成果中,发表的成果应逐一写明论文题目、发表刊物、发表时间,作者顺序,注明发表文章等级(如SCI、CSSCI、EI专刊、EI会议、CSCD、核心期刊、一般期刊、专利成果等),并提交参评成果复印件。参评国家奖学金的成果须为已出版刊物。
4.评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获得奖助学金推荐资格同学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提出申请。
四、评审委员会
1.评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和系领导、导师代表、管理人员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2.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申请人道德品质、科研成果、综合表现进行评定,各类奖学金不兼得。
3.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对新入学的研究生,重点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入学考核评价情况和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
4.审定结果将在学院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
五、联系方式
评审委员会联系人:李老师(行政楼201)83686603
评审工作联系人:嵇老师(行政楼109)83597501
附件二: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
201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