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关于开展我校2016年度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唐迪明发布时间:2016-12-06浏览次数:1381




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我校2016年度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我院名额28人(其中优秀研究生22人,优秀研究生标兵3人,优秀研究生干部3人),评出结果中获得2016年校级以上奖学金(含学业奖学金一等奖)的同学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70%。优秀研究生标兵必须在获得2016年校级以上奖学金的同学中产生。

 二、评选范围及申请条件

 原则上在2014、2015级具有我校学籍的所有在校研究生中进行评选。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参评:已修学位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受到学校或院系处分者;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者。

 (一)优秀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德育考核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本学年发表(出版)了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作品,著作)或者在某一研究领域成绩突出。

 3、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努力增强身体素质,健康状况良好。

 (二)优秀研究生标兵

 符合“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条件,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内名列前茅;科研成果特别优秀,并在某一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者。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具备“优秀研究生”的第一条、第三条的评选条件。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活动,工作积极肯干,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4、严于律已,关心同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自觉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抵制有害于研究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合理化建议。

 三、申请办法

 1、需填写《我校优秀研究生评审表》,双面打印(见附件一)。请注明申请奖项,将前面□涂黑。

 2、需提交由导师审核签字确认的,且为2016年度完成的科研成果清单,发表的论文应逐一写清论文题目、发表刊物、作者排序、发表时间。申请成果须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

 3、未获得2016年校级以上奖学金和获得2016年学业奖学金一等奖的申请者还需提交由院研究生教务员嵇老师审核签字、加盖公章的“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复印件,所修课程成绩必须登齐。

 4、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需提交500字左右的优秀事迹介绍文字材料、导师推荐意见(单独附页)及个人近照一张(最好为证件照)。

 5、有就业落户需求的2017届毕业研究生,需提交就业三方协议复印件。

 6、申请人需在2016年12月12日(下周一)17:00前将所需材料提交至院行政楼106房间,逾期视为不参评。同时发送申请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二)至smenju@163.com。

 四、评审办法

 1、优秀研究生(标兵)与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可兼得。

 2、学院将组织各系老师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导师推荐意见、学习态度和科研成果、集体意识和服务能力等。

 3、结果将在学院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行政楼201)83686603


 附件一:附件一:我校优秀研究生评审表.doc

 附件二:附件二:申请信息汇总表.xlsx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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