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成长,同时深化校地合作、校企合作,鼓励优秀毕业生投身名城名企,早日成为国家栋梁,服务社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及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分别在我校设立了“苏高新奖助学金”、和“海亮教育奖学金”。2023年此两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我院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苏高新奖助学金
1、奖励对象与金额
奖学金奖助对象为我校优秀本科生及研究生。每年评选本科生10名、研究生10名,每人奖励5000元。学业表现优异且家境贫寒的同学优先。我院可推荐本科生1人、研究生1人。
2、评选标准
申请“苏高新奖助学金”的同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竞争意识;
(4)刻苦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在本专业前50%;
(5)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二)海亮教育奖学金
1、奖励对象与金额
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每年奖励学生18名,侧重于海亮班学生、陶行知教师菁英训练营学生、陶行知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及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学生。名额及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3名,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二等奖5名,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三等奖10名,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
我院可推荐1人。
2、评选标准
申请“海亮教育奖学金”的同学须具备下列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竞争意识;
品学兼优,前一年综合成绩排名名列本专业前40%;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教育类相关实践活动优先。
我校“苏高新奖助学金”及“海亮教育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由我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奖学金经学生个人申请、院系推荐、就业中心组织评审并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评选结果在学校相关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奖励名单。
每名同学仅可申请“苏高新奖助学金”及“海亮教育奖学金”中的一个。请注意,考虑“国家奖学金和各校级奖学金原则上每生每年只能获奖一种(校外有竞争性的奖学金除外)”。已获高额奖学金与英才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得参评此次两项奖学金的申请。
在同学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学院奖优资助工作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确定“苏高新奖助学金”本科生候选人1人、研究生候选人1人;“海亮教育奖学金”候选人1人。学院推荐至学校差额评选,具体是否获评以学校评选结果为准。
请申请人对应填写《苏高新奖助学金申请表》/《海亮教育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附件2,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申请表涉及奖项、成果等材料,请一并提交证明材料)、《苏高新奖助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评分表》/《海亮教育奖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评分表》(见附件3、附件4,提交电子版)。纸质及电子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11月5日(周日)17:00。
纸质申请表本科生提交至仙林校区逸夫楼C419,研究生提交至学院行政楼“奖学金”信箱。电子版申请表与汇总表本科生发送至邮箱dingchi@nju.edu.cn,研究生发送至邮箱NJUSME_XGB@126.com,邮件与文档标题命名为“**奖学金**院系+姓名”。
如有疑问,请联系:
本科生:丁老师,联系电话:025-89680308。
研究生:柴老师,联系电话:025-8368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