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与学院奖优资助工作委员会部署,2023年度我校研究生栋梁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金额与名额
栋梁优秀奖学金奖励在某个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包括道德风尚奖、科研创新奖、公益服务奖、社会实践奖、自主创业奖和文体活动奖以及在该年度栋梁奖评选办法认定的5项年度学校荣誉获得者。栋梁奖学金奖励额度为3000元/人,我院可推荐3人至学校参评,每年获奖人数不超过50名(含自动获得)。
二、申请条件及填报要求
1、凡在基本学制内的我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该奖项的评选:
(1) 该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 学位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者;
(3) 参加过硕士中期考核或者博士资格考试未通过者;
(4) 导师认为不宜参评者。
3、同一学年内,栋梁特等奖和栋梁优秀奖之间不能兼得,各项栋梁优秀奖之间不能兼报,栋梁优秀奖可与其他校级及以上奖学金(除郑钢菁英奖学金以外)兼得。
4、在读学位期间曾经获得过栋梁优秀单项奖的同学可以再次申请,但用过的单项成果不可再次使用。
5、申请人所有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作假,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处理。
三、栋梁优秀奖学金项目
1、道德风尚奖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自强自立、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在研究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2、科技创新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全球专业领域竞赛或者国家级研究生科研创新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一等奖(参赛团队中排名前三)或者二等奖(参赛团队中排名第一);
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人中排名第一,或者导师第一,申请人第二);或者创作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原创性作品(团队创作人员中排名第一);或者出版专著、译著(第一作者)等;
③作为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在重大科研项目中做出较突出的成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公益服务奖
①热心公益活动,长期参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并做出了显著成绩;
②以在校研究生身份参加学校组织的支教活动(连续3个月以上)表现优异者;
4、社会实践奖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
②积极参与管理服务工作,热心服务同学,作风正派,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相关方面的肯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在院系或校学生团体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
5、自主创业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已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或个人的股权投资;
②作为第一负责人的创业项目具有良好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并获得学校聘任的两位创业导师的推荐信;
6、文体活动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为学校争光,在学期间参加国家级文体、技能竞赛且成绩名列前茅,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②热心校园文化建设,成功组织大型校园文化活动,在校内外获得好评;
7、栋梁奖评选办法认定的5项年度学校荣誉获得者自动获得本奖项:
①我校优秀党员、通报表扬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
②我校大学生年度人物称号获得者或提名奖获得者;
③我校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④我校少数民族优秀学生获得者;
⑤我校励志模范获得者。
四、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与导师审批
申请人按照《附件一》的“【研究生奖助学金系统】研究生申请操作流程”在我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搜索【研究生奖助学金】模块提交申请,联系导师在系统上审核(审核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个人申请与导师审批截止日期均为11月8日中午12:00。
注意,“郑钢菁英奖学金”、“栋梁优秀奖学金”为同批次发布的校级奖学金,每名同学仅可申请其中一项。
2、纸质版材料提交
①系统打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表(如超出一页,双面打印)
②自助打印机打印的研究生学习成绩单(需为原件)
③申请材料代表作首页复印件
④各类证书复印件、专利授权书复印件、参赛获奖证书、社会实践或公益服务证明件、媒体报道文章及照片、专家推荐意见等其他证明材料
纸质版提交至学院行政楼“奖学金信箱”,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11月8日中午12:00。
3、学院奖优资助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4、学校组织评委进行差额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具体获奖名单以学校发文公布为准。
未尽事宜请联系柴老师:025-83685633
附件二:【研究生奖助学金系统】导师、辅导员、院系负责人操作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