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关于开展我校 2023 年度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柴昭发布时间:2023-11-23浏览次数:10


根据《我校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南字发〔2021〕134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推荐类别与名额

类别

名额

优秀研究生标兵

10

优秀研究生干部

10

优秀研究生

78

合计人数

98

本次评选遵循以下几点:

1、院系所评出的优秀研究生在读学位期间获得奖学金 (含学业一等奖及院系奖学金) 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2、优秀研究生标兵占院系评优总数 10%,原则上须获得2023 年度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3、优秀研究生干部占院系评优总数 10%。

4、本年度我校优秀研究生标兵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原则上为申请下一年度江苏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必要条件。

二、评选对象与流程

1.评选范围和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所有在校研究生均有资格参与评选。已获得过优秀研究生称号,成绩突出者可继续参与评选。凡在本学年受处分或仍在处分期内者不能参与评选。

评选条件可参考《我校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https://grawww.nju.edu.cn/b8/d8/c55618a637144/page.htm)

2.评选流程

 (1)研究生本人申请

 申请人按照“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系统中研究生申请操作流程”(附件1)在我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搜索【荣誉称号】-【(研)荣誉称号】模块提交申请。同时填写《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研究生德育考评清单》(附件2)与在线文档《2023年度优秀研究生评选汇总表(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https://kdocs.cn/l/cr6e4BxCPGwI)。个人申请须于11月28日17:00前完成。

(2)导师审核

 导师在我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搜索【荣誉称号】-【(研)荣誉称号】模块,审核学生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同时在《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研究生德育考评清单》(附件2)纸质版上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导师审核须于11月28日17:00前完成。

(3)学院奖优资助工作委员会评审

按照《我校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综合考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绩、成果、德育考核及公共服务相结合开展评选。对于已获奖学金的申请人,依据获评奖学金等级与成果综合评定;对于未获奖学金的申请人,依据科研成果、学术竞赛、学生工作、公共服务、德育考评结果综合评定。同等条件下,未获评过优秀研究生(含标兵、干部)者优先获评。

(4)学院公示。无误后在系统上提交学校审核。

三、材料提交说明

纸质材料:①导师审批后系统导出的评审表(双面打印)②导师签字的《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研究生德育考评清单》(辅导员意见,上交后统一签字)

电子版材料:评选汇总表(在线文档,依次填全所有项目,姓名、学号、评优类别、曾获奖项与年度确保无误)  

提交时间: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提交均须于11月28日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纸质材料提交至院行政楼“荣誉称号”信箱,电子版材料填写在线文档。

如有疑问,请联系柴老师:025-83685633。


附件1:【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系统研究生申请操作流程.pdf

附件2: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研究生德育考评清单.docx

附件3:【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系统导师、辅导员、院系负责人操作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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